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取得本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
二、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本专业技术资格七年以上,并在高等院校进修本专业本科一年以上,获得结业证书。
三、学述论文三篇,已发表在省级刊物以上。
四、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五、继续教育达到 120 学时,并取得审验卡。
六、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条件的限制,申报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1 、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2 、经国家或自治区政府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 、受到自治区表彰的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4 、科技成果国家级二等奖以上获得或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
5 、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获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各一项以上的获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