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监公告
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季度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全区有关质检机构对白酒、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细木工板、饰面人造板、羊绒羊毛针织品、分梳山羊绒、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碳酸钠和碳酸氢钠、工业用氢氧化钠、商品条码印刷品、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1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414家企业668种产品,合格54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0%。 本季度自治区监督抽查结果呈现以下特点: (一)本季度抽查产品合格率在90%以上的有碳酸钠和碳酸氢钠、工业用氢氧化钠、饰面人造板、羊绒羊毛针织品、分梳山羊绒、钢筋混凝土排水管6类产品;抽查产品合格率在70%以下的有细木工板、商品条码印刷品2类产品。 (二)本季度抽查大型企业16家44种产品,合格41种;抽查中型企业66家164种产品,合格143种;抽查小型企业332家460种产品,合格364种,大、中、小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3.2%、87.2%、79.1%。大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高出小型企业14.1个百分点。 (三)本季度国有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4.4%;集体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4.7%;私营个体企业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7.1%。国有、集体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比私营个体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高出17.3和17.6%个百分点。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存在的问题较多 本季度共抽查熏煮香肠火腿制品62家企业83种产品,合格6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2.3%,比今年第一季度下降了7.5个百分点。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蛋白质含量、淀粉含量、菌落总数和食品添加剂。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卫生条件差,造成产品污染;二是不执行国家标准,为提高产品保质期,超量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三是企业为降低成本,超量添加淀粉,欺骗消费者。 (二)细木工板产品质量问题严重 本季度共抽查细木工板28家企业29种产品,合格1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8.6%。不合格项目全部集中在胶合强度和横向静曲强度两个项目上。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胶粘性能差的胶粘剂和质量差的芯板,有的芯板甚至使用腐朽原料;二是生产企业设备简陋,达不到工艺要求。这两个项目不合格会造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起皮或断裂现象,给用户和消费者带来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三)化工产品质量比较稳定 本季度共抽查工业用氢氧化钠8家企业20种产品,抽查工业碳酸钠4个企业9种产品,食品添加剂碳酸钠和碳酸氢钠8家企业14种产品全部合格,抽样合格率为100%。这些产品都是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工业用氢氧化钠生产企业都是大中型企业,生产设备、工艺及检测手段先进,产品质量稳定;碳酸钠及碳酸氢钠产品质量高主要依托于我区天然碱原料质量好及生产工艺成熟。 (四)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产品抽样合格率大幅度提高 本季度共抽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0家企业40种产品,合格3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5%,比去年提高25个百分点。气密性能试验全部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喷射性能和结构要求。近几年自治区对该产品连续跟踪监督抽查,引起企业的重视,是产品抽样合格率大幅提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国家监督抽查我区产品质量情况 2005年第2季度,国家共抽查我区13家企业15种产品,合格1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7%。 合格企业及产品是:中国石油呼和浩特市销售分公司第十六加油站、中国石油内蒙古赤峰克旗经营部第五加油站、中国石化内蒙古赤峰天山加油站、中国石化赤峰分公司大板加油站、中国石化内蒙古赤峰林东加油站、通辽市博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博达加油广场、通辽市科尔沁区金珠石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察右后旗大六号镇领先加油站车用无铅汽油;内蒙古吉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沙湖牌食用盐(3种产品);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伊利牌冷酷摩卡冰淇淋;呼伦贝尔市海威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MHB牌啤酒瓶; 四、处理意见 (一)针对本季度自治区监督抽查结果和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办法》,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认真进行后处理。督促企业针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限期复查。 (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把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重点。一是引导企业在采购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时,应当验明标识,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建立企业进货台帐。二是按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必须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报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制度,切实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关。 (三)人造板材是我区的特色产品,有关盟市局要针对近年来监督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完善生产设备,严把原材料进货关,加强产品出厂检验,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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