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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生态家园 共建美丽育新—育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积极开展林草资源与河道流域管理及禁牧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

2026-03-24 16:01

信息来源:

科尔沁区育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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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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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育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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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2026年3月10日我镇积极组织人员召开相关会议,育新镇党委书记张哲并做了工作要求。聚焦森林、草原、河道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筑牢我镇生态安全屏障,规范林草资源管护、河道流域治理及禁牧工作秩序。



近日,育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村,开展林草资源与河道流域管理告知书及禁牧公告集中发放宣传活动,将生态保护政策法规送到群众家门口、心坎上。活动中,执法人员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通过“面对面讲解、一对一解读、点对点发放”的方式,向广大村民细致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禁牧相关政策规定,现场发放告知书、公告等宣传资料,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生态保护、禁牧舍饲、河道管理等方面的疑问,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参与生态保护工作。



一、严守林草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开垦林地、草原,严禁盗伐滥伐林木、毁林毁草开垦、非法取土采砂;严禁在幼林地、生态脆弱区放牧、砍柴、毁苗;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林草用途、非法占用林草地。对破坏林草资源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守护好我镇绿水青山 。



二、规范河道流域管理,守护水生态安全

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垦种植、私搭乱建、倾倒垃圾、排放污水、采砂取土;严禁侵占河道、堵塞行洪通道、破坏河道堤防及水利设施。共同维护河道行洪安全和水生态环境,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三、严格执行禁牧政策,推动生态可持续发展

全镇范围内严格执行禁牧制度,严禁偷牧、夜牧、散养放牧等行为,倡导舍饲圈养、科学养殖,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对违反禁牧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切实保护草原植被,促进草畜平衡。.



生态保护,人人有责;绿色家园,共建共享。下一步,育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宣传,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草、河道及违规放牧行为,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共同营造“人人关心生态、人人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携手共建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育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