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02 15:27
信息来源:
科尔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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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民族地区,国家通过帮助建立卫生机构、培养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开展地方病和传染病防治,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事业建设。但是,民族地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与各族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是民族地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短板,还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提出了健全民族地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工作任务,支持民族地区不断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健康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发育障碍等监测、预防和治疗能力。在边境民族地区,将尚未达标的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中央支持范围,支持开展边境地区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加强了民族地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疾病防治等方面,加大了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倾斜力度。2017年,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把做好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作为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大力传承发展少数民族医药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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