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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

2023-03-21 15:05

信息来源:

科尔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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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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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定全区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物业管理和房屋大维基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参与住宅小区竣工验收。

(三)承担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区工程造价信息。     

(四)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拟订规范全区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规划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区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引导全区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区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拟订全区城市修补和环卫保护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区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区供热燃气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及辖区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

)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区重点镇建设及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十)指导全区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一)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制定机关规章制度管理考勤,安排值班。 负责收发文件,上传下达,印章管理。负责汇总、上报各种文件、 报表。承担会务统筹安排。负责受理安排提案、热线解决工作。 负责购置、管理办公用品,负责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耗材购买和 维修,负责对网络系统进行管理、维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 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支撑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拟 定行业人才培养和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实施国家行 业职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资格标准。

(二)财务股。主要职责:负责区住建系统年度预、决算的编报工作。负责区住建系统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区住建系统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收支、核算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核算、管理、统计工作。

(三)村镇建设股。主要职责: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全区小城镇建设;指导苏木镇、村(嘎查)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 指导各级重点镇建设,各级名镇、名村创建工作(例如:特色小 镇、宜居小镇、旅游文化名镇名村等),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供热燃气股。主要职责:执行燃气、供热行业管理的具体规定;开展燃气、供热安全监管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燃气企业的资质审查、申报和年度审核工作;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 完成供热负荷入网、燃气新增用户入网审核备案;对供热行业的 服务进行监察;参与财政投资建设的热源、热网及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做好从事供热燃气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单位项目备案工作;对供热、燃气专项规划和年度规划提供意见等。

(五)住房保障股。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执行经区政府批准的上级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科尔沁区实际情况按上级要求组织收集报送棚改相关数据,跟进棚户区改造及其配套基础设 施的建设情况,从工程资料等方面把控棚改回迁房的各个建设环节,根据项目进展申请棚改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发放等相关工作。

(六)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主要职责: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指导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管理抗震防灾、施工图审查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火灾调查工作。

(七)建筑市场监管股。主要职责:负责有关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政策的宣传贯彻和执行。贯彻落实全区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室内装修、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建筑业企业、室内装饰企业、监理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执行有关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政策、办法,配合劳动监察部门调解建筑行业劳资纠纷。

(八)行政审批股。主要职责:负责辖区范围内建设单位及个人的《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预销 售许可证》及相关附件的受理、咨询及报建工作。负责相关证照的制作、发放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工作。对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及其收费项目的动态管理。

(九)城市建设管理股。主要职责:主要职责为:负责指导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城镇污水、雨水配套管网建设,监督管理道路、桥涵、路灯、亮化设施、排水排污管网、园林绿化的维护工作。指导实施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

(十)项目招标股。主要职责:对辖区内政府投资的所有重点工程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全面监管。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和指导。负责招 投标代理机构备案、前期资料审查、招标文件备案、招标过程监管、中标备案,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受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投诉。负责机关内部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立项、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相关业务。

(十一)小区与物业管理股。主要职责: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对辖区内新建民用绿色建筑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及绿色评价等级评定工作。负责科尔沁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规划及申报工作,改造实施过程中动态化监督及精细化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政策落实和计划实施情况。指导新建居住区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配套建设老年服务设施;负责辖区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规划报建及申报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管理物业服务市场,组织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

三、工作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街东2473号     

工作时间:9:00-12:00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杜立璇     

联系电话:0475-6201030     

四、科尔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2个二级单位。      

)通辽市科尔沁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为通辽市科尔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      

1.按管辖权限对国有土地房屋测绘等工作提供辅助和技术支持,按评估编制房屋征收补偿和房屋拆除费用预算意见,参与拟订相关方案,做好征收及补偿工作过程中的相关档案、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     

2.开展对物业活动、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备案等工作。     

3.对房地产竣工项目的物业管理落实情况验收提供技术支撑,对业主委员会备案等工作提供辅助。     

4.开展对公共租赁住房后期使用的相关服务工作。     

5.按管辖权限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和技术支持保障。     

6.对拟订工程建设方面的管理规定提供意见建议。     

7.按管辖权限对建设工程建设阶段的具体质量安全实施质量管理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并拟订相关整改意见。     

8.按管辖权限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现场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考评,参与拟订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按管辖权限对创优工程申报、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工程扬尘、建筑信息统计分析、质量安全行为、诚信行为信息记录、建筑起重机械等工作提供辅助和技术支持。     

10.开展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房地产、物业、房屋征收等工作的公益宣传及其他公益服务工作。     

11.为年度财务核算、预算、决算工作提供协助;负责中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承担相关档案的统计整理工作;承担相关电子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12.完成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1.党群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体做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负责落实党的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的安排、记录。起草中心党建工作计划、总结等。做好党的宣传工作,有计划地抓好党员、职工的政治学习教育。抓好党总支建设,抓好党员、干部教育,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行政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制定机关规章制度管理考勤,安排值班。负责收发文件,上传下达,印章管理。承担会务统筹安排。负责受理热线解决工作。负责购置、管理办公用品,负责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耗材购买和维修,负责对网络系统进行管理、维护。

3.人事股。主要职责为:负责人事管理、劳资工作、正常晋级、晋档的统计上报核算工作。负责工资正常晋级、晋档工作,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上报核算工作。及时办理申请晋升职务、新录用、转正定级、军转安置等人员的工资核算、上报工作。对符合职称评定的人员进行职称评。做好年底考核工作。

4.财务股。主要职责:负责正确、合理、及时组织编制财务预算,正确及时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年报。认真处理各项会计事务,做到科目准确、记载清晰、数字真实、凭证完整、报帐及时、装订整齐。负责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减少死账。按照银行制度规定,填制支票等付款凭证,做好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5.工会及档案股。主要职责:负责中心工会日常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协议等分户补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的接收、核对、汇总、保管工作,并建立交接清单负责档案资料的分类排列、编号、整理、装订和立卷归档工作,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和档案检索工具。负责发放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回收作废协议书。 协助办理房证注销工作。负责给各项目区提供安置相关数据。

6.监察室。主要职责:负责抓好党风、政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受理对中心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中心检查、监督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案件,并按职务权限范围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分决定;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法制股。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区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及征收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协助办理房屋征收相关的行政复议类案件、行政诉讼类案件,并按需要代为出庭。按建档文件的准确时间起草催告,强制执行申请等法律程序性文件;对法院裁定后的司法建议函作出回复;对法院要求开听证会的按需要协助出庭听证。

8.信访接待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房屋征收工作事权范围内来信、来访、来电的接待登记工作,填写来信来访登记表或填写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对信访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和请求进行分析研究。依据政策及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答复群众,耐心细致做好信访人工作。承办区信访局交办、转送处理的信访事项。及时收集整理信访案件及时建卷,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档、保存完好。

9.安保股。主要职责:负责中心安保管理、消防管理、值班值守等工作。

10.房屋征收中心。主要职责:按管辖权限对国有土地房屋测绘等工作提供辅助和技术支持,按评估编制房屋征收补偿和房屋拆除费用预算意见,参与拟订相关方案,做好征收及补偿工作中档案、政策宣传等工作。

11.房产保障中心。主要职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备案等工作;对竣工项目的物业管理落实验收提供技术支撑,对业主委员会备案等提供辅助;开展对公租房后期使用服务工作。

12.质监中心。主要职责:按管辖权限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质量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和技术支持保障;对拟订工程建设方面的管理规定提供意见建议;对工程建设阶段的具体质量安全实施质量管理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并拟订相关整改意见;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考评,参与拟订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创优工程申报、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工程扬尘、建筑信息统计分析、质量安全、诚信信息记录、建筑起重机械等工作提供辅助和技术支持。

工作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西段1793号     

工作时间:9:00-12:00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奚勇     

联系电话:0475-2736679     

(二)通辽市科尔沁区市政园林发展管护中心(为通辽市科尔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有关城市市政、园林绿化的政策规定。     

2.承担科尔沁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桥梁、公共照明、雨水污水管道、干渠、泵站、公园广场及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统筹、谋划、设计、建设、管护,协助科尔沁区住建局开展引进的第三方公司的相关工作。     

3.协助科尔沁区住建局开展对科尔沁区范围内道路挖掘审核、排水许可审核、绿地规划占用审核、污水处理费收缴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4.承担科尔沁区范围内古树名木保护、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承担科尔沁区范围内珍稀动物的饲养繁殖和保护等工作。     

5.承担科尔沁区市政、园林绿化宣传,组织各类市政、园林绿化活动,城市市政、园林绿化信息统计工作。     

6.完成科尔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有关精神,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党员信息管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督促、检查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承担宣传、新闻报道工作;承担单位日常运转、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会议会务、职工考勤、综合治理及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统战、工会、退役军人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生产技术股。主要职责承担道路、排水、园林等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统计、考核,项目、规划预决算,市政、园林业务报告制定及上报,设计施工图档案的保管整理工作;承担道路挖掘审核、排水许可审核、绿地规划占用审核、市政设施损坏、城市市政工程及小区验收等工作;承担固定资产设备管理、采购、招投标工作。

3.财务股。主要职责承担财务管理、票据管理、财务档案管理、预决算编制等工作;承担材料设备采购、职工工资等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称申报聘用、社保缴纳等工作。

4.收费股。主要职责承担科尔沁区范围内排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收缴工作。

5.市政路桥管护股。主要职责承担相关区域范围内道路设施、桥梁设施、路灯设施、排水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的巡查工作。承担道路设施、桥梁设施、路灯设施的维护监管、考核工作;参与道路、桥梁设施、路灯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拆移城市照明设施的现场勘查等工作;承担路灯台账的建立及完善工作。

6.市政排水管护股。主要职责承担相关区域范围内道路设施、桥梁设施、路灯设施、排水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的巡查工作。承担污水、雨水及检查井设施、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的维护监管、考核工作;参与排水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承担通钱干渠、城周干渠维护监管、考核工作;承担泵站台账的建立及完善工作。

7.市政园林管护股。主要职责承担相关区域范围内道路设施、桥梁设施、路灯设施、排水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的巡查工作。参与园林绿化竣工验收工作;承担街路、公共绿地等养护考核、损毁监管工作;承担广场、游园、维护监管、考核工作。

8.公园广场管护股。主要职责承担绿化业务监管、考核,动物区、花卉区、游乐区管理工作;承担名木古树收集、保护工作。

工作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公园西南侧     

工作时间:9:00-12:00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敖志刚     

联系电话:0475-888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