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
客户端
支持IPV6
科尔沁区教体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

2025-03-04 10:15

信息来源:

科尔沁区教体局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5-03-04 10:15


信息来源:

科尔沁区教体局



分享到:


一、主要职责

区教育体育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通辽市科尔沁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为区委的派出机构,与区教育体育局合署办公。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教育系统各类各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构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学段有序衔接,课程融入、专题教育、主题实践、校园文化等领域全面覆盖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体化教育体系。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四)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办基础教育、校外教育、社会综合实践教育、终身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地方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六)统筹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推动课程教学改革;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负责全区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八)负责区本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决算;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并参与管理用于调节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支持重点项目的基建投资、事业经费;监测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执行情况;指导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设施专项建设工程;承担所属单位审计工作;拟订全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和基本建设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规范办学行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区校园足球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所属单位股级干部。

(十)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校长(园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教师招骋、岗位聘任管理、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审核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负责全区教师、教育工作者评优表彰工作。

(十一)按管理权限组织、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研究拟订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教育毕业文凭的审验和发放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指导所属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舆情监控及信访工作。

(十四)按管理权限负责高中阶段学校审批,按权限指导全区高中阶段以下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科尔沁区国家通用汉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普通话应用、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六)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法制建设、教育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十七)研究拟订全区体育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编制并实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八)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九)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二十)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二十一)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和国内重大比赛,主办全区综合性体育比赛。制定并颁布竞赛规则,管理全区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二)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体育院校建设。

(二十三)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完善体育产业布局。推动发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负责体育彩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体育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十四)组织指导体育文化、宣传教育和科研,管理指导全区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二十五)负责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十六)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

(二十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宣传、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国有资产采购、使用、管理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区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党建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党建工作。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和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管理工作;协调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选任、管理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负责校长培训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年队建设。指导家校协作和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儿童发展纲要。

(三)督导室。拟订教育督导的制度、办法和评估要求。组织实施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教育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导;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和教育发展水平、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起草教育督导报告。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研究教育改革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组织拟订综合性教育政策规章草案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及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备案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参与拟订所负责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负责教育捐款、教育收费统筹工作。组织全区教育经费统计、发布、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负责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发布、监测工作和教育基建统计工作。

(六)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调配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负责各级各类教师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师的职称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中小学特级教师等评审和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岗位聘任管理,负责教师招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管理教育系统因公出国(境)工作;协调管理教育系统外籍教师工作,落实国内区域教育合作交流;指导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应用、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按权限开展教职工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七)安全管理股。统筹协调全区学校安全稳定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及防范打击邪教等校园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和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调推动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创建;负责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和有关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学前教育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八)教育股(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承担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发展政策,制定教学基本文件,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指导科尔沁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校外教育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地方课程建设教育装备技术、教育信息化、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落实民族教育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建设管理规划,组织地方教材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报备和征订等工作,承办其他中小学教材相关的日常工作。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区高中阶段学校和区直义务教育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承办普通高中教育毕业证书的审验和发放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生态文明建设以及节能减排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和德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指导中小学思想和政治理论课一体化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班集体、班主任队伍建设。统筹管理职业教育,拟订相关教学指导文件、教学评估要求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指导职业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学校科研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非学历教育专业建设、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负责各类成人非学历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院校学生日常安全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组织落实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九)民办教育股。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上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组织实施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民办幼儿园的相关审批工作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等执行情况,规范办学行为,督促指导民办学校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指导检查全区民办幼儿园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工作;开展全区民办幼儿园类级评定工作;指导全区公办、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按权限负责校外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卫生艺术教育股。指导学校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心理健康工作。拟订学校卫生、艺术、劳动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组织管理各类学校艺术等活动,参与指导相关专业师资、课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统筹指导学校劳动教育、科技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研学旅行等校外教育工作。

(十一)学前教育科。统筹指导全区学前教育工作;负责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区直属幼儿园的管理工作;指导区直属幼儿园做好招生系统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区公办幼儿园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工作;开展全区公办、民办幼儿园类级评定工作;指导全区公办、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协助做好幼儿园教职工的配置、园长及教师的培养培训、师德师风、安全管理工作和落实民族教育相关政策。负责幼儿园德育和德育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纪检监察室。指导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协助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监督、执纪、问责等职责,负责教体系统党员干部日常党风廉政教育。

(十三)体育股。研究拟订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管理指导全区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指导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制定并颁布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规则,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拟订实施全区性体育竞赛规则。指导全区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体育科研工作和训练基地发展。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和国内重大比赛,承办全区综合性体育比赛,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拟订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竞赛计划,管理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和体育竞赛活动。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区体育院校建设。负责全区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实施全区体育产业区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中介培训、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产业发展,承担体育彩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监督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体育事业、产业统计等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工作。拟订学校体育指导性文件;组织管理各类学校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全区校园足球工作。

(十四)助学管理股。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按权限负责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减免保教费资助审核与资金发放相关工作;按权限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审核与资金发放相关工作;按权限负责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审核与发放相关工作;按权限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按权限负责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相关工作;按权限负责脱贫家庭在校生就学补助工作;监督检查各项资助经费落实情况。

(十五)招生考试办公室。按权限负责普通高考报名、审查、体检、组织考试相关工作;按权限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按权限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五年制高职3+2)招生报名及考试相关工作;按权限负责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报名相关工作;按权限负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试报名相关工作。

(十六)基本建设办公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权限开展区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基本建设任务,开展相关基本建设任务及校舍维修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局签订合同的新建校舍和运动场馆等建设项目进行前期调研;按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的规模、地勘、设计、预算、招标、施工、工程质量和验收工作;按权限负责维修项目相关工作;掌握全区学校幼儿园的校舍、供暖、供水和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对学校自行安排的基本建设及维修维护工作提出建议和指导,并对建设和维修项目的质量和预算进行监管;综合协调全区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教育项目的调研、编制、申报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区直属学校基本建设宏观管理工作。

(十七)维稳办公室。负责承办全区教育系统来信来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工作。

办公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东1548号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孙广春     

联系电话:0475-8232520

三、教体局所属二级单位

(一)通辽市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综合保障中心,为通辽市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1.主要职责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科区中小学校后勤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等全过程各方面。

为科尔沁区中小学校宿舍、食堂设备等进行检查和管理工作提供协助;负责对科尔沁区中小学后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为科尔沁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协助;为科尔沁城区、农区离退休教师提供服务,组织离退休老教师开展文体、健身、娱乐等活动;

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及综合督导工作;承担教育督导理论研究,收集整理教育督导信息等工作;承担相关档案的统计整理工作;

为年度财务核算、预算、决算工作提供协助;负责中心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承担相关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完成区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东段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赵罡    

联系电话:0475-8236178

(二)通辽市科尔沁区教育研修中心,为通辽市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1.主要职责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教育研修中心教育教研工作等全过程各方面。

协助做好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科教学研究、学生学业评价与质量监控、教师研修与教师培养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贯彻党中央有关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相关工作部署;负责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领导干部、后备干部,新教师岗前、岗中培训工作;负责教师提升培训工作。

协助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常规教学工作,为中小学落实《纲要》、《课标》提供帮助;协助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科研工作;负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方法、模式的研究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负责组织教师开展学科知识、技能竞赛,学科论文、优秀教研成果评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负责规划、指导学校功能教室和其它内部设施及信息化设施建设、管理和应用;负责组织、指导学校教育装备基本情况的统计和信息采集、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档案的统计整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心教育网站的建设与维护;为年度财务核算、预算、决算工作提供协助;负责中心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完成区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科尔沁区红光大街铁路第一小学东北约60米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吴英健     

联系电话:0475-273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