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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司法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

2023-02-21 11:11

信息来源:

科尔沁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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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科尔沁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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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承办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和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单位、各部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监督检查公证机构、公证员,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监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顾问工作。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车辆、通讯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规划、实施、指导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的建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

(十一)完成科尔沁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与法治督察

接受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直接领导,承担依法治区办具体工作,负责处理区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在依法治区办领导下,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依法治区办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接受科尔沁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的起草,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区司法局党组和机关行政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科尔沁区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安排。负责机关档案管理、机要、保密、财务、会务、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访、乡村振兴、“双拥”工作、三务公开和防火防盗等工作。负责科尔沁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监督科尔沁区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使用及内部审计工作。

(三)政治警务

研究拟定科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科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警务管理等工作。指导科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公务员网络在线学习等工作。承担科区司法行政系统评优创优、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科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宣传工作。拟定科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科区司法行政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负责维护科区司法行政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负责局机关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科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服发放工作,配合区委巡察相关工作。

(四)党建办公室

负责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和科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起草党建工作发展规划、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等文件,处理党务公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管理党员信息、党员流转、党员教育培训和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督促、检查科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和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安排科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主题活动。负责科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委所属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党员培训等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党内法规工作,承担系统内纪检监察、巡察相关工作。承办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

负责拟定科尔沁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科尔沁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协调科尔沁区各单位、各部门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科尔沁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编辑运营工作;指导、协调法治乌兰牧骑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六)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股

负责科尔沁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科尔沁区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科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年度注册考核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年度考核初审及日常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负责科尔沁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配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科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科区司法所建设。指导科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科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监督员进行考核。

(八)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负责监督检查科尔沁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事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科尔沁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拟订社区矫正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做好科尔沁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研究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具体工作问题,对具体矫正事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收集有关资料,提出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矫正对象的行政奖励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指导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对安置帮教对象实施教帮扶活动;承担科尔沁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日常工作。

(九)综合信息股

统筹协调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交办的各项综合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科尔沁区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指导法学理论研讨工作。

拟定科尔沁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尔沁区司法行政信息网络技术研究、建设、内网使用维护、司法行政各类数据平台建设与维护、网络监控、组织推广、应用工作。指导科尔沁区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的应用和维护工作。承担科尔沁区司法行政网络信息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内网使用维护、局机关信息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科尔沁区司法局网站运行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查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科尔沁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审核局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负责全面依法治区执法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行政复议股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制度机制。负责本级行政应诉案件登记分办、行政复议人员管理。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培训、统计分析、案件整理归档、平台应用管理和考核指标落实、综合等职责。监督指导科尔沁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及相关理论研究,宣传和对外联系协调等工作。负责办理被申请人为科尔沁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办理科尔沁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做好经行政复议的应诉案件答辩举证和出庭应诉等工作。负责科尔沁区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三、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河大街与前进路交汇处,科尔沁区医疗保障大楼三楼

工作时间:9:00-12:00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么立国

联系电话:0475-8319315


四、科尔沁区司法局所属2个二级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一)法律援助中心为科尔沁区司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1.主要职责:

开展法律援助相关具体工作,包括: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中心及其他机构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及其他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开展法律援助制度、法律宣传工作;接收承办人交付已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卷宗材料,按照规定向承办人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胜利路中段368号科区水务局路西

工作时间:9:00-12:00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陈亚利

联系电话:0475-8240148


(二)通辽市科尔沁区公证处,为通辽市科尔沁区司法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1.主要职责:

开展司法公证相关具体工作,包括:为行政执法、政府行政活动以及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公证服务;为有法律诉求的人民群众办理公证;多渠道宣传公证职能作用;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街新世纪花园小区南门二楼

工作时间:9:00-12:00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郭莹阁

联系电话:0475-8236012,8214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