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2-02 09:23
信息来源:
科尔沁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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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民政局是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正科级。科尔沁区民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通辽市和科尔沁区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科尔沁区民政事业发展法规草案、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科尔沁区本级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平台建设、管理及核对等信息化工作。
(四)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行政规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报市民政局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和边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养老服务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残疾人服务政策,拟订科尔沁区残疾人权益保护制度,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殡葬政策法规,拟定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管理政策的组织实施和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管理等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指导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慈善事业政策,组织指导慈善救助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承办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和通辽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科尔沁区民政局应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9个股室: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低保股、社会福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办、党建股。所属2家二级单位,即通辽市科尔沁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和通辽市科尔沁殡仪馆,分别负责民政事务服务和殡葬业务。9个股室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人才、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管理和清理工作;承办通辽市和区政府各法制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规划财务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法规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各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上级拨付的彩票公益金。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督促民政事业资金指标落实;检查指导全区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统计上报工作。
(三)社会组织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会同低保股拟定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全区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低保和特困人员以外的保障性住房救助对象和医疗救助对象的资格认定工作,会同低保股监督检查城乡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负责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慈善事业政策,组织指导慈善救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殡葬政策法规,拟定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殡葬之风。负责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捡拾弃婴安置、无名尸体处理等专项社会事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儿童服务政策,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低保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会同社会社救和事务股拟定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具体负责城乡低保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平台建设、管理及核对等信息化工作。会同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监督检查城乡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
(六)社会福利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社会福利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相关的残疾人服务和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养老服务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会办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
(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区划地名办。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行政区划政策,负责报通辽市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和边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标志及街路牌、楼门牌的设置管理工作。
(九)党建办。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负责指导区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点: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和前进路交汇处
办公电话:0475-8319339
负责人:于丽辉
四、民政局所属2个二级单位,通辽市科尔沁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股级;通辽市科尔沁殡仪馆为通辽市科尔沁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
(一)通辽市科尔沁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整合通辽市科尔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通辽市科尔沁区民政低保管理中心、通辽市科尔沁区殡葬执法监察大队、通辽市科尔沁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组建通辽市科尔沁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对外加挂通辽市科尔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的牌子,为通辽市科尔沁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股级。
1.主要职责
(1)倡导文明婚俗,办理本辖区内的居民婚姻服务相关事项,做好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建档、保管等相关工作。
(2)参与对申请城乡低保的入户复核;受理有关低保政策的咨询、低保举报投诉事项,提出处置意见;参与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实等业务工作。
(3)负责绿色殡葬宣传推广和服务,统计汇总上报有关殡葬的数据和信息。
(4)负责对辖区内城市特困供养对象、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精神病患者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服务等工作。
(5)承担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1)婚姻登记组:倡导文明婚俗、办理本辖区内居民婚姻服务相关事项等
(2)低保组:参与对申请城乡低保的入户复核等
(3)殡葬事务组:绿色殡葬的推广和服务等
(4)社会福利组:照料管辖区内城市特困、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等相关公益服务工作
(5)财务组:财务相关工作日常管理、考勤、物资采购、政工工作、
(6)综合组:安全生产、人事工作、后勤服务等
(7)党建组:与党务相关的工作 党支部内各项工作
3.工作时间:9:00-12:00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点:明仁大街2536号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475-8432017
负责人:李剑
(二)通辽市科尔沁殡仪馆
通辽市科尔沁殡仪馆为通辽市科尔沁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
1.主要职责
(1)负责通辽市科尔沁区、开发区及周边部分苏木镇的殡葬服务业务。
(2)提供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告别仪式、殡葬引导);
(3)负责遗体处置服务(遗体运输、遗体冷藏、遗体整容、遗体火化);
(4)负责经营性公墓的相关经营业务;
(5)负责被褥、纸棺、殡葬用品的生产制作;
(6)负责殡葬用品销售等服务。
2.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协助领导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本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做好各项会务的筹备和落实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建工作,做好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意识形态等各项工作,负责群团、依法治区、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馆内的治安、防卫、防火、防盗工作,做好送葬车辆的统计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墓地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殡葬工作的法规和政策,按照公墓建设规范化标准,开展公墓建设、日常维护与管理,负责墓穴骨灰寄存、篆刻墓碑和墓地存档登记等工作;满足不同群众的需求,提供树葬、草坪葬、壁葬等多种节地生态安葬服务。
(3)祭祀园:负责处理骨灰盒位寄存工作,为丧户提供祭祀服务等。严格执行《骨灰盒寄存管理规定》,及时妥善处理骨灰盒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日常服务要做到热情诚恳,一视同仁,验证准人,严格核对,尊重丧户,主动介绍服务项目,热心为丧户服务。
(4)财务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做好记账、算账、对账、核算、财产清查及填写各种报表等财务事务性工作,如实反映本馆的经营情况;负责编制每月工资册及工资、奖金的发放工作;做好全馆国有资产的登记、造册、建账、处置工作,建立财务档案;做好丧葬用品仓库、小卖部、食堂等部门账务处理及相关统计工作;做好业务厅收银员的业务指导和审检各项收费工作,并参与监督。
(5)业务综合室:负责遗体寄存手续办理、遗体寄存服务;负责遗体冷藏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文明接待遗体,按预约顺序保证告别仪式正常有序进行;负责遗体火化前死亡证明查验、身份证件审核等工作;负责骨灰寄存业务办理;负责殡葬服务费用结算、殡葬用品出售等工作;认真做好各类殡葬用品的出售、登记工作。
(6)殡仪车队:负责对运尸车辆的管理和维护,服从负责人管理,24小时保证接尸用车,保证热线电话24小时值班接听。
(7)火化班:严格按照遗体火化操作规程,核准遗体姓名,检查火化通知单,做好遗体火化、骨灰装盒等工作;负责火化设备维修、维护和清洁保养工作。
3.工作地点:霍林河大街东段,永宁路北端,通辽市科尔沁殡仪馆院内。
联系电话:0475-8429999
工作时间:0:00-23:59 24小时
负责人:王秉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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