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501MB0U96230R/2025-0080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通科政发﹝2025﹞278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2-2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501MB0U96230R/2025-00808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通科政发﹝2025﹞278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2-22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时间:
2025-12-23 14:56
信息来源: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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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驻科中区直各单位: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内司通〔2023〕4号)要求和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科尔沁区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和职能配置变化的实际,区司法局对区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新进行清理审核和依法确认,现将法定行政机关47家、法律法规授权组织4家、依法接受委托执法20家,共71家行政执法主体公布如下: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机关
科尔沁区民政局、科尔沁区财政局、科尔沁区水务局、科尔沁区商务局、科尔沁区统计局、科尔沁区司法局、科尔沁区审计局、科尔沁区档案局、科尔沁区农牧局、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科尔沁区交通运输局、科尔沁区应急管理局、科尔沁区医疗保障局、科尔沁区文化和旅游局、科尔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尔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尔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科尔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尔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尔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辽市自然资源局科尔沁区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科尔沁区分局、国家保密局(区国家保密局、区国家密码管理局)、科尔沁区大林镇人民政府、科尔沁区钱家店镇人民政府、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人民政府、科尔沁区清河镇人民政府、科尔沁区木里图镇人民政府、科尔沁区育新镇人民政府、科尔沁区丰田镇人民政府、科尔沁区庆和镇人民政府、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人民政府、科尔沁区余粮堡镇人民政府、科尔沁区建国街道办事处、科尔沁区红星街道办事处、科尔沁区永清街道办事处、科尔沁区铁路街道办事处、科尔沁区东郊街道办事处、科尔沁区明仁街道办事处、科尔沁区团结街道办事处、科尔沁区霍林河街道办事处、科尔沁区西门街道办事处、科尔沁区施介街道办事处、科尔沁区科尔沁街道办事处。
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
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科尔沁区烟草专卖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机构
科尔沁区大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尔沁区钱家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尔沁区清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尔沁区木里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尔沁区育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尔沁区丰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尔沁区庆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尔沁区余粮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尔沁区建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尔沁区红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尔沁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尔沁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尔沁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尔沁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科尔沁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科尔沁区预防控制中心(科尔沁区卫生监督所)、科尔沁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科尔沁区人事劳动维权中心。
上述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行使行政执法权。今后设立的行政执法单位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备执法依据,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违法实施 行政执法行为的单位或组织,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通知下发后,凡此前关于公布科尔沁区行政执法主体有关文件一律作废。本通知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2025年12月22日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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