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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0 11:17

信息来源:

民委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3-01-20 11:17


信息来源:

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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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科尔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科尔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联系(联系地址: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908号区委政府综合办公楼11楼1101室;联系电话:0475-8319393)。

一、总体情况

在自治区、通辽市的统一部署,在科尔沁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及科尔沁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建立责任型、法治型、公开型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逐步健全完善政府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科尔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科尔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通政公办发〔2022〕5号)文件要求,有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严格落实定人定位定职责,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和维护,强化监督管理,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科尔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时更新维护科尔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展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传递机关事务好声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科尔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通政公办发〔202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关于政府网站普查相关指标要求,做好局门户网站日常更新维护整改工作,确保局我委门户网站健康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2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和形式比较单一、影响力不够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公开途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模式,结合实际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信息量,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