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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水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3 09:39

信息来源:

科尔沁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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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3 09:39


信息来源:

科尔沁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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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科尔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科尔沁区水务局联系(联系地址:科尔沁区中心大街1476号,邮编:028000,电话:0475-823634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科尔沁区水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及科尔沁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全区水务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平台,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水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促进我区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科尔沁区水务局在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9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在公文拟制、会议办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即明确公开属性,从源头上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权威、及时。三是定期开展信息清理。对规范性文件等重点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和维护,确保公开信息有效可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严格依照规定时限动态更新信息,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进展及时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便捷、精准查阅所需信息。所有公开信息均实行主要领导审核负责制,确保内容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安排专人兼职负责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及时发布我单位应主动公开的全部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定向考评;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二是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持续优化信息更新机制,着力提升公开内容的质量与实效。三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通过组织了专题学习,提升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优化了信息产生与公开衔接流程,强化了政府信息主动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202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