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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3 09:33

信息来源:

科尔沁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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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3 09:33


信息来源:

科尔沁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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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科尔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科尔沁区科学技术局联系(联系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与交通路交汇处原地税大楼11楼;联系电话:0475-823917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流程规范化建设,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44条,其中党务19条政务23条财务2条,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按要求使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2025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一把手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成员股室负责提供本股室政务公开信息;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三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我局决策部署、工作动态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保障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审发流程,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由科室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分别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经同意公开后,再由专人在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和科尔沁区“三务公开”服务平台相应栏目中发布。

强化监督,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高效。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多以文字形式为主,图文解析、案例演示、动画视频等可视化、通俗化形式运用不足。

(二)改进情况:推行了“图文+案例+视频”多元化解读模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阐释政策要点,确保政策“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202614